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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怎么管理外勤业务员?

作者:king发布时间:2023-08-04分类:日常百科浏览:26


导读:今天哈哈社小编给各位讲解下在外人员跟踪管理办法的意思,也会对公司怎么管理外勤业务员?(公司怎么管理外勤业务员岗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
今天哈哈社小编给各位讲解下在外人员跟踪管理办法的意思,也会对公司怎么管理外勤业务员?(公司怎么管理外勤业务员岗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公司怎么管理外勤业务员?公司怎么管理外勤业务员? 1.用传统的考勤方法就是打卡
就像很多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一样,采用上下班打卡考勤的制度,这样一来可以充分了解外勤人员的上下班情况。
2.采用工作量,也就是算绩效,也是较为有用的考勤
对于与弹性制的单位来说,重要的是记工作的数量而不是计时,这样的管理方法需要员工有高度的自觉性去做好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3.制定外勤人员管理制度,出外勤必须填写外勤申请单【摘要】
公司怎么管理外勤业务员?【提问】
1.用传统的考勤方法就是打卡
就像很多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一样,采用上下班打卡考勤的制度,这样一来可以充分了解外勤人员的上下班情况。
2.采用工作量,也就是算绩效,也是较为有用的考勤
对于与弹性制的单位来说,重要的是记工作的数量而不是计时,这样的管理方法需要员工有高度的自觉性去做好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3.制定外勤人员管理制度,出外勤必须填写外勤申请单【回答】疫情期间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一)外来人员登记 1.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卡口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具体由公安部门逐车、逐人指引外来人员扫描二维码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2.社区外来人员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在小区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扫码登陆填报信息,社区民警通过社区微信群推荐二维码,引导返津人员登陆填报。 3.老村台外来人员登记由农业农村组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村路口、检查站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登记填报。 4.企业中的外来人员登记由企业防控组负责。在各企业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企业逐人填报返津复工人员信息。 (二)社区外来人员管理 由群防群控组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群网格综合信息平台为支撑,组织网格员广泛宣传、挨家挨户走访排查,采集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等疫情台账,监督外来人员居家隔离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四封”工作措施,即“封通道,合并小区道路门闸,核准居民出入车号,摸排业主车辆夜岗,监管午夜出入”,在居民社区出入口设立登记点,检测来人体温及个人防护情况,实现社区24小时防控不漏人。 社会维稳组要统筹公安部门强化对私房出租户的管控,在各门栋口张贴《天津市公安局致广大出租房屋出租人的告知书》,负责核查房屋出租人,要求出租人主动报备外来人员详细情况并进行登记。对于存在明显超出正常规模的群租行为,及时对相关租住人员和房屋业主进行规劝,限期分散居住,对不听劝告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老村台外来人员管理 农业农村组要按照“封控、执勤、宣传、消毒、排查、隔离、服务、组织”八个方面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负责推动各老村台人员监测排查全覆盖,做好信息登记,动态管理。对于已返津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安排专人服务,做到人员管控无遗漏,动态跟踪外来人员健康情况,详细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台账。 (四)企业外来人员管理 企业防控组要推动落实《东丽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监督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实现返津人员排查全覆盖。优化工作流程,化小工作单元,倡导远程办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推动企业落实对湖北籍职工暂缓返津的政策。监督企业对其他外省市的返津人员及时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安排居家隔离或在宿舍隔离,观察期14天。 要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建档筛查、一人一档,全面掌握职工动向、身体状况、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财行[2001]73号<临时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财行[2001]73号

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员
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临时出**员经费开支的预算管理,简化核算手续,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对《关于临时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临时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
附件:临时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二OO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临时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军机关、民主*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员(以下简称出**员)。
第三条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数。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 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 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员除*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 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 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代表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和国家领导人率领的代表团,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 出**员在国外的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和国家领导人按实际开支住宿费实报实销;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安排,据实报销;其他人员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二)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员,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要求统一安排,亦应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预算标准的,可据实报销。
第九条 出**员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第十条 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不搞宴请。确有必要赠送礼品的,必须按照节约、从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收礼品的规定》(国务院第133号令)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对外赠送礼物金额标准的规定[(93)财外字第834号]执行。确需宴请的,应连同出国活动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包干标准掌握。
第十一条 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单位制定)。各种报销凭证必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第十二条 出**员赴欧元区国家,其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均以欧元作为货币单位。在欧元未进入流通领域之前,出国团组可按欧元标准相应领取以固定折算率计算的当地货币,或直接领取美元,比价以领取经费之日中**民银行总行发布的欧元与美元比价确定。
第十三条 出**员在有出国(境)任务的每一公历年度内,每人可一次自费购买外汇200美元。属于*政机关、民主*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出**员的个人自费购汇,按照《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号)中的购汇手续,由组团单位统一办理;其他出**员的自费购汇,按照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台湾地区的人员,均执行本办法。
第十五条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人员,其出国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出**员执行财经纪律的教育,对出**员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所购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国内市场价收取人民币,并依照国家有关违反财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临时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同时废止。
附: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附: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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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国家和地区 │币别│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
│ │ │ │住宿费标准│伙食费标准│公杂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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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亚 洲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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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蒙古 │美元│60 │2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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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朝鲜 │美元│70 │30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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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韩国 │美元│90 │40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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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日本 │日元│9000 │6000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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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缅甸 │美元│55 │23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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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巴基斯坦 │美元│5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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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斯里兰卡 │美元│5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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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马尔代夫 │美元│55 │20 │1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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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孟加拉 │美元│5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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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伊拉克 │美元│70 │32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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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美元│70 │30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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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也门 │美元│70 │30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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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阿曼 │美元│70 │32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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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伊朗 │美元│55 │25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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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科威特 │美元│90 │40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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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沙特阿拉伯 │美元│75 │37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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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巴林 │美元│55 │35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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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以色列 │美元│80 │37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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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巴勒斯坦 │美元│80 │37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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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文莱 │美元│70 │30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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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印度 │美元│5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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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不丹 │美元│5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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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越南 │美元│5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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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柬埔寨 │美元│5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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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老挝 │美元│5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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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马来西亚 │美元│65 │22 │1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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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菲律宾 │美元│65 │22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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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印度尼西亚 │美元│65 │22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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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东帝汉 │美元│65 │3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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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泰国 │美元│55 │22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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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新加坡 │美元│70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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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阿富汗 │美元│40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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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尼泊汗 │美元│5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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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黎巴嫩 │美元│70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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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塞浦路斯 │美元│50 │2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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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国家和地区 │币别│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
│ │ │ │住宿费标准│伙食费标准│公杂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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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约旦 │美元│50 │22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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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土耳其 │美元│50 │2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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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叙利亚 │美元│50 │2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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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卡塔尔 │美元│70 │37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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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香港、** │港元│600 │20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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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台湾 │美元│90 │40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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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 洲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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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马达加斯加 │美元│4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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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喀麦隆 │美元│45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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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多哥 │美元│45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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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科特迪瓦 │美元│45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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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摩洛哥 │美元│50 │25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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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阿尔及利亚 │美元│65 │3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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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卢旺达 │美元│5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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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几内亚共和国│美元│65 │3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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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埃塞俄比亚 │美元│50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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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厄立特里亚 │美元│50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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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莫桑比克 │美元│50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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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塞舌尔 │美元│70 │3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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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肯尼亚 │美元│65 │2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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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利比亚 │美元│65 │3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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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扎伊尔 │美元│65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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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安哥拉 │美元│70 │3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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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赞比亚 │美元│55 │2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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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几内亚比绍 │美元│55 │2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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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突尼斯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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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布隆迪 │美元│55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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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莱索托 │美元│40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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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津巴布韦 │美元│45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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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尼日利亚 │美元│70 │3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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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毛里求斯 │美元│55 │25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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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索马里 │美元│50 │3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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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苏丹 │美元│65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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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贝宁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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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马里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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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乌干达 │美元│65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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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塞拉里昂 │美元│50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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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吉布提 │美元│55 │3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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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国家和地区 │币别│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
│ │ │ │住宿费标准│伙食费标准│公杂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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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塞内加尔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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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冈比亚 │美元│65 │30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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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力蓬 │美元│45 │3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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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中非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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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布基纳法索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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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毛里塔尼亚 │美元│60 │3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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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尼日尔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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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乍得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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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赤道几内亚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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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加纳 │美元│50 │3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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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坦桑尼亚 │美元│40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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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刚果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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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埃及 │美元│65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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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美元│65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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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博茨瓦纳 │美元│65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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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南非 │美元│65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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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纳米比亚 │美元│40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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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斯威士兰 │美元│40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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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利比里亚 │美元│55 │25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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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佛得角 │美元│5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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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科摩罗 │美元│40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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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欧 洲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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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罗马尼亚 │美元│65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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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南斯拉夫 │美元│65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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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马其顿 │美元│65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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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斯洛文尼亚 │美元│65 │2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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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波黑 │美元│65 │25 │10工厂的外来人员应该怎么管理才合理? 一是签订就业合同时,登记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号,可不要把什么没有身份证的借口的人员召进来,给你自己找事;二是适当安排工作人员食宿,如果能安排的时候就近安排下,日常设立个班长什么的人员分开进行管理,如果安排食宿人员多设立楼长,分别管理;三是上班时间有工厂外来的人员,一定进行登记,来办何事,找何人,值班人员联系后确认来人情况后方可放行;四是工厂人员外出时,上班时间外出要进行登记,下班时间外出时口头上让他们给自己关系比较近的人员知道下,考虑到个人隐私问题,这个度要把好。企业应该对外来人员如何管理 企业对外来人员管理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外来人员信息核查备案。为保证企业安全,要对外来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并登记来访信息。 二、内部建立来访跟踪问责制,以便企业资料外泄可以追责。 三、培训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什么是质量跟踪管理 是指商品或服务经商检机构检测、用户接受后,为了促进质量的不断提高,提升行业水平,其质量仍受有关部门监视跟踪检查的一种管理机制。外派人员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外派不但能享受到原单位的待遇,还可以加外派费(如出差费,餐费住房补贴等) 新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求采纳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每月叫他写工作报告哈哈社推荐内容:win8的运行在哪里打开花菜的5种花样做法,好吃还想吃!word怎么自动求和公式专利号查询网上查询落寞的句子情人节空间留言!技术交底屋顶漏水防水补漏新手机第一次充电多长时间?今天你可算知道了在线分解质因数软件ppt安装功能公式编辑器笔记本电脑配置(有些笔记本电脑配置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