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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

作者:king发布时间:2023-08-04分类:日常百科浏览:56


导读:今天哈哈社小编给各位讲解下单位订单质押操作办法的意思,也会对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及时间)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
今天哈哈社小编给各位讲解下单位订单质押操作办法的意思,也会对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及时间)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法律分析: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主要是: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授信资料;2、借款人和办理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3、银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4、借款人按照约定使用贷款;5、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6、解除质押存单,并归还存单于客户。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法律分析: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主要是: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授信资料;2、借款人和办理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3、银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4、借款人按照约定使用贷款;5、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6、解除质押存单,并归还存单于客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存单质押贷款审批手续是怎样的流程是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手续和具体流程是:一、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1、借款人持相关贷款资料,前往存款行提出存单质押贷款书面申请;2、银行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经过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3、调查通后,进行贷款审批,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5、银行放款。个人办理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1、借款人持相关贷款资料,前往存款行提出存单质押贷款书面申请;2、银行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经过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3、调查通后,进行贷款审批,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5、银行放款。【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个人办理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1、借款人持相关贷款资料,前往存款行提出存单质押贷款书面申请;2、银行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经过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3、调查通后,进行贷款审批,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5、银行放款。【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法律分析: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流程主要是: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授信资料;2、借款人和办理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3、银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4、借款人按照约定使用贷款;5、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6、解除质押存单,并归还存单于客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什么是订单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人民银行存单质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存款行)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  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为质押贷款的目的而开立和使用。  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时,金融机构为其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第四条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 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第五条 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其他有关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外,还应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开户证实书,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开户证实书;  (二)存款人委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开户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  第六条 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一并提交给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  贷款人经审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委托书及时退还给借款人。  第七条 存款行收到贷款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认真审查开户证实书是否真实,存款人与本行是否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以及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或提供的密码是否和存款人在存款时预留的印鉴或密码一致。必要时,存款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实有关情况。  第八条 存款行经过审查认为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属实的,应保留开户证实书及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并在收到贷款人的有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单位定期存单。  存款行不得开具没有存款关系的虚假单位定期存单或与真实存款情况不一致的单位定期存单。  第九条 存款行在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同时,应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确认,确认后认为存单的内容真实的,应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确认书应由存款行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单位定期存单一并递交给贷款人。  第十条 存款行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确认的内容包括:  (一)单位定期存单所载开立机构、户名、账号、存款数额、存单号码、期限、利率等是否真实准确;  (二)借款人提供的预留印鉴或密码是否一致;  (三)需要确认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存款行经过审查,发现开户证实书所载事项与账户记载不符的,不得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并及时告知贷款人,认为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第十二条 经确认后的单位定期存单用于贷款质押时,其质押的贷款数额不得超过确认数额的90%。哈哈社推荐内容:瘦胸不瘦肚子咋回事动物未解之谜作文100字男士休闲黑色皮衣怎么搭配裤子和鞋子?求助瘦肚子和腰的方法运动视频西南模范初中在徐汇区排名东莞旅游摄影比较看重品质的是哪家,有可以帮指点下的吗?谢谢怎么瘦肚子和腰上的赘肉最有效女生靴子都有那些品牌?胖mm夏季穿衣搭配肚子大吃什么能减掉下来老梁:该不该有婚前性行为皇帝刘彻的祖母是谁  第十三条 贷款人不得接受未经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贷款的担保。  第十四条 贷款人对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及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预留印鉴和密码等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其丢失、毁损或泄密的,由贷款人承担责任。第三章 质押合同  第十五条 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贷款人和出质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订立质押条款的,质押条款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十六条 质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出质人、借款人和质权人名称、住址或营业场所;  (二)被担保的贷款的种类、数额、期限、利率、贷款用途以及贷款合同号;  (三)单位定期存单号码及所载存款的种类、户名、账户、开立机构、数额、期限、利率;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存款行是否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了确认;  (六)单位定期存单的保管责任;  (七)质权的实现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质押合同应当由出质人和贷款人签章。签章为其法定代表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

  征信中心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第三条 中**民银行对征信中心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有关活动进行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第五条 在同一应收账款上设立多个质权的,质权人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行使质权。第二章 登记与查询第六条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通过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第七条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质权人办理。

  质权人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关于质权人办理登记的规定。第八条 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前应与出质人签订协议。协议应载明如下内容:

  (一)质权人与出质人已签订质押合同;

  (二)由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第九条 质权人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时,应注册为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第十条 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基本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质权人应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协议作为登记附件提交登记公示系统。

  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的法定注册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或金融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码等。

  出质人或质权人为个人的,应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件载明的地址等信息。

  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约定将主债权金额等项目作为登记内容。第十一条 质权人应将填写完毕的登记内容提交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公示系统记录提交时间并分配登记编号,生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初始登记证明和修改码提供给质权人。第十二条 质权人自行确定登记期限,登记期限以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登记期限届满,质押登记失效。第十三条 在登记期限届满前90日内,质权人可以申请展期。

  质权人可以多次展期,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5年。第十四条 登记内容存在遗漏、错误等情形或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质权人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质权人在原质押登记中增加新的应收账款出质的,新增加的部分视为新的质押登记,登记时间为质权人填写新的应收账款并提交登记公示系统的时间。第十五条 质权人办理登记时所填写的出质人法定注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质权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4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质押登记失效。第十六条 质权人办理展期、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与出质人就展期、变更事项达成的协议。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应自该情形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质权实现;

  (三)质权人放弃登记载明的应收账款之上的全部质权;

  (四)其他导致所登记质权消灭的情形。第十八条 质权人凭修改码办理展期、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第十九条 出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内容错误的,可以要求质权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质权人不同意变更或注销的,出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办理异议登记。

  办理异议登记的出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注销异议登记。第二十条 出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异议登记办理完毕的同时通知质权人。第二十一条 出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征信中心撤销异议登记。第二十二条 征信中心应按照出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质权人的要求,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或裁定撤销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或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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