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作者:king发布时间:2024-03-05分类:日常百科浏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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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哈哈社小编给各位讲解下威海礼物管理办法最新的意思,也会对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装饰装修以及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以及其他废弃物。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第五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城管执法、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管理信息,定期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第七条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循环经济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市、区(县级市)财政部门应当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采购目录。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第八条 市、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建筑垃圾供求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回填、利用等供需信息。第二章 处置核准、施工管理和运输管理第九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依法向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对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下或者工程投资额三十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建筑垃圾产生量五吨以下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但是应当将建筑垃圾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者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运输企业进行清运和处置。第十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防止建筑垃圾产生扬尘、飘洒以及其他污染环境的情形。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高空抛洒建筑垃圾;
(二)不得焚烧可燃建筑垃圾;
(三)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
(四)对**的土面、堆土以及其他建筑垃圾进行覆盖或者绿化;
(五)采取洒水等扬尘防治措施;
(六)封闭施工,围挡材料坚固、美观;
(七)具有排水、排污和防汛设施。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设置建筑垃圾管理公示牌,标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和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不洁车辆不得出场。
城市道路挖掘、市政设施抢修工程等不具备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条件的施工现场,应当采取能够防止扬尘的其他保洁措施。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放安全的责任人。
监理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堆放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在城区以及其他交通限制区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依法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通行证。第十五条 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车辆显著位置公示核准证、营运证和通行证;
(二)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三)保持覆盖密闭,防止洒漏污染路面或者造成扬尘;
(四)按照核准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第三章 消纳管理第十六条 除了资源化利用以外,建筑垃圾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消纳场所处置。
禁止向经批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建筑垃圾。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垃圾处置需要,会同国土资源、规划、城管执法、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单位或者个人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依法向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处置核准。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建筑垃圾受纳处置台账,登记受纳建筑垃圾数量、种类、运输车辆等信息;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硬化场地出入口道路,保持道路整洁;
(四)对建筑垃圾撒水、碾压、覆盖,防止扬尘;
(五)对驶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六)配备计量、照明、洒水、摊铺、碾压等设备,设置排水、消防、视频监控等设施。
(七)不得允许未随车携带核准证、营运证和通行证的车辆进场卸载建筑垃圾;
(八)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请问业主委员会可依据的法律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可依据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由第十届全**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丁亥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首次生效时间 2003年9月1日 最新修订时间 2007年8月26日 修订历史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由全**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为了加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提高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制定本办法。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 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 4.《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1992年6月15日发布) 5.《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1994年3月23日发布) 6.《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建设部令第39号,1994年11月14日发布)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5号,1999年1月21日发布)威海市关于养狗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建委、威海市卫生局、威海市畜牧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加强威海市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威海市市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安全与健康,保持公共卫生,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内养犬的有关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蝗、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住在威海、热爱威海、美化威海”的良好社会风尚。威海市市区范围内不提倡养犬,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养犬,公民个人不养大型犬,烈性犬。
二、养犬人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城市形象,做到文明养犬。养犬不能干扰邻里和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码头、航空港及其它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和电梯;犬只出户时,应为其系犬链,不得惊吓他人,严禁区纵犬伤人;在户外,携犬人要对犬只排泻物及时进行清除,不能影响环境卫生。
三、养犬一律实行栓养或圈养,否则视为野犬,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捕杀;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养犬人应定期自觉到畜牧部门对所养犬只进行防疫;发现有狂犬病等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送畜牧部门进行检查,确系狂犬的,由畜牧部门立即宰杀,对捕杀的狂犬和因狂犬病死亡的家畜一律掩埋,不得出售、食用。
四、违反本通告和有关规定,不及时对所养犬只进行防疫的,由畜牧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养犬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建、环卫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养犬惊吓或伤害他人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养犬影邻里或他人正常生活,纵犬惊吓或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1、为了规范供热管理,维护供热秩序,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传统能源、清洁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稳定热源,通过城镇供热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3、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供热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民政、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价格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供热相关管理工作。4、鼓励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支持发展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5、市、县级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实施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供热建设项目对不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给予必要补偿。6、供热企业应当于每年十月三十日前向供热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工程建设和供热发展计划。7、供热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负责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部门在审查供热建设项目申请时,应当征求供热主管部门的意见。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要接入供热管网的,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就建设项目供热条件征求供热主管部门意见。等法律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十七条 “供热企业经营许可具体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热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供热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供热企业不得转让、出借供热经营许可证。”威海市人民**关于修改《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适用本办法。”二、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安、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对建筑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建筑垃圾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四、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可以实施特许经营。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的,市、区(县级市)人民**应当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特许经营企业。”五、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依法申请核准。”六、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建筑垃圾应当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置。未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消纳场所处置。”七、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垃圾处置需要,会同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水利、林业等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八、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九)进厂(场)垃圾应当分类堆放,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四条:“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对建筑垃圾分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七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七)进厂(场)垃圾未分类堆放或者未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的。”
本决定自2021年11月27日起施行。
《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男朋友要跟我分手,我怎么挽回道歉都没用,他之前对我也付出了很多,我想在情人节送个礼物,可以吗?可以但是不建议。
首先呢,要分析出分手的原因,然后根据分手原因作出改变或者找出解决方法,一味的低头是没办法让对方回心转意的。
如果是女方作闹,其实是不太好挽回的,因为男方他心里有阴影,想着再和好,你会不会和之前一样,没法忍受,还得分手;所以如果是自身问题的话,你也没必要去和好,如果还有彼此联系方式,就是发些比之前状态要好的动态,或者让对方感觉你和之前有变化了,这个时候可以做出适当邀约或者有共同好友组个局,让对方看到你的变化,自然又会走回到一起。
如果是男方移情别恋了,更不要挽留。就做好你自己,让他后悔,让他发现,没有他你活得更好。哈哈社推荐内容:欠她的人情让我用什么还用核桃夹夹核桃技巧活佛济公有哪些人演过?除了陈浩民尼斯湖水怪是恐龙吗?静境ffu家用空气净化器价格和质量相差多少?菠萝啤和啤酒的区别是什么?尼坤需要去服兵役吗视频固安现在有什么好楼盘吗?矮个子的女生怎么穿大衣才好?科二倒车入库的距离是多少演员郭晓东的妻子西点学校十大排名?
公安、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城管执法、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管理信息,定期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第七条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循环经济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市、区(县级市)财政部门应当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采购目录。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第八条 市、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建筑垃圾供求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回填、利用等供需信息。第二章 处置核准、施工管理和运输管理第九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依法向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对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下或者工程投资额三十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建筑垃圾产生量五吨以下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但是应当将建筑垃圾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者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运输企业进行清运和处置。第十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防止建筑垃圾产生扬尘、飘洒以及其他污染环境的情形。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高空抛洒建筑垃圾;
(二)不得焚烧可燃建筑垃圾;
(三)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
(四)对**的土面、堆土以及其他建筑垃圾进行覆盖或者绿化;
(五)采取洒水等扬尘防治措施;
(六)封闭施工,围挡材料坚固、美观;
(七)具有排水、排污和防汛设施。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设置建筑垃圾管理公示牌,标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和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不洁车辆不得出场。
城市道路挖掘、市政设施抢修工程等不具备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条件的施工现场,应当采取能够防止扬尘的其他保洁措施。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放安全的责任人。
监理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堆放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在城区以及其他交通限制区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依法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通行证。第十五条 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车辆显著位置公示核准证、营运证和通行证;
(二)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三)保持覆盖密闭,防止洒漏污染路面或者造成扬尘;
(四)按照核准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第三章 消纳管理第十六条 除了资源化利用以外,建筑垃圾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消纳场所处置。
禁止向经批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建筑垃圾。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垃圾处置需要,会同国土资源、规划、城管执法、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单位或者个人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依法向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处置核准。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建筑垃圾受纳处置台账,登记受纳建筑垃圾数量、种类、运输车辆等信息;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硬化场地出入口道路,保持道路整洁;
(四)对建筑垃圾撒水、碾压、覆盖,防止扬尘;
(五)对驶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六)配备计量、照明、洒水、摊铺、碾压等设备,设置排水、消防、视频监控等设施。
(七)不得允许未随车携带核准证、营运证和通行证的车辆进场卸载建筑垃圾;
(八)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请问业主委员会可依据的法律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可依据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由第十届全**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丁亥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首次生效时间 2003年9月1日 最新修订时间 2007年8月26日 修订历史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由全**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为了加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提高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制定本办法。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 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 4.《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1992年6月15日发布) 5.《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1994年3月23日发布) 6.《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建设部令第39号,1994年11月14日发布)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5号,1999年1月21日发布)威海市关于养狗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建委、威海市卫生局、威海市畜牧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加强威海市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威海市市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安全与健康,保持公共卫生,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内养犬的有关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蝗、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住在威海、热爱威海、美化威海”的良好社会风尚。威海市市区范围内不提倡养犬,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养犬,公民个人不养大型犬,烈性犬。
二、养犬人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城市形象,做到文明养犬。养犬不能干扰邻里和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码头、航空港及其它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和电梯;犬只出户时,应为其系犬链,不得惊吓他人,严禁区纵犬伤人;在户外,携犬人要对犬只排泻物及时进行清除,不能影响环境卫生。
三、养犬一律实行栓养或圈养,否则视为野犬,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捕杀;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养犬人应定期自觉到畜牧部门对所养犬只进行防疫;发现有狂犬病等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送畜牧部门进行检查,确系狂犬的,由畜牧部门立即宰杀,对捕杀的狂犬和因狂犬病死亡的家畜一律掩埋,不得出售、食用。
四、违反本通告和有关规定,不及时对所养犬只进行防疫的,由畜牧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养犬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建、环卫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养犬惊吓或伤害他人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养犬影邻里或他人正常生活,纵犬惊吓或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1、为了规范供热管理,维护供热秩序,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传统能源、清洁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稳定热源,通过城镇供热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3、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供热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民政、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价格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供热相关管理工作。4、鼓励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支持发展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5、市、县级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实施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供热建设项目对不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给予必要补偿。6、供热企业应当于每年十月三十日前向供热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工程建设和供热发展计划。7、供热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负责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部门在审查供热建设项目申请时,应当征求供热主管部门的意见。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要接入供热管网的,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就建设项目供热条件征求供热主管部门意见。等法律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十七条 “供热企业经营许可具体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热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供热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供热企业不得转让、出借供热经营许可证。”威海市人民**关于修改《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适用本办法。”二、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安、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对建筑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建筑垃圾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四、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可以实施特许经营。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的,市、区(县级市)人民**应当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特许经营企业。”五、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依法申请核准。”六、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建筑垃圾应当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置。未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消纳场所处置。”七、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垃圾处置需要,会同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水利、林业等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八、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九)进厂(场)垃圾应当分类堆放,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四条:“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对建筑垃圾分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七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七)进厂(场)垃圾未分类堆放或者未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的。”
本决定自2021年11月27日起施行。
《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男朋友要跟我分手,我怎么挽回道歉都没用,他之前对我也付出了很多,我想在情人节送个礼物,可以吗?可以但是不建议。
首先呢,要分析出分手的原因,然后根据分手原因作出改变或者找出解决方法,一味的低头是没办法让对方回心转意的。
如果是女方作闹,其实是不太好挽回的,因为男方他心里有阴影,想着再和好,你会不会和之前一样,没法忍受,还得分手;所以如果是自身问题的话,你也没必要去和好,如果还有彼此联系方式,就是发些比之前状态要好的动态,或者让对方感觉你和之前有变化了,这个时候可以做出适当邀约或者有共同好友组个局,让对方看到你的变化,自然又会走回到一起。
如果是男方移情别恋了,更不要挽留。就做好你自己,让他后悔,让他发现,没有他你活得更好。哈哈社推荐内容:欠她的人情让我用什么还用核桃夹夹核桃技巧活佛济公有哪些人演过?除了陈浩民尼斯湖水怪是恐龙吗?静境ffu家用空气净化器价格和质量相差多少?菠萝啤和啤酒的区别是什么?尼坤需要去服兵役吗视频固安现在有什么好楼盘吗?矮个子的女生怎么穿大衣才好?科二倒车入库的距离是多少演员郭晓东的妻子西点学校十大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