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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零食放虫子敲诈40多次!在校大学生袁某被刑拘!

作者:king发布时间:2023-11-11分类:社会百态浏览:21


导读:两年多时间,一零食企业连续收到投诉和索赔:商品内出现出现各种虫子和异物,有些虫子甚至闻所未闻。警方梳理线索后发现,这些索赔...
两年多时间,一零食企业连续收到投诉和索赔:商品内出现出现各种虫子和异物,有些虫子甚至闻所未闻。警方梳理线索后发现,这些索赔案竟指向同一位在校大学生。零食企业多次遭恶意索赔商品内出现的虫子闻所未闻小资(化名)是湖北某企业的一名客服人员。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她和往常一样接待顾客咨询时,收到了这样一则投诉消息。“我买了你们的零食,里面有一只虫子,还有翅膀。”虽然产品已开封,本着相信顾客的原则,小资按正常流程上报,售后部门很快为其办理了免单手续。“我已经吃过了,身体不舒服,你们要赔偿我200元。”尽管事情尚未查清,但为了照顾其购物体验,小资还是为这位顾客办理了先期赔付手续。消费者恶意索赔聊天截图随后的日子里,类似的投诉和索赔不断出现:包装均已开封,消费者拒绝寄回所谓的“问题”商品,出现的异物越来越离奇,有些甚至是连卖家都叫不出名字的虫子,以及生产环节里完全不会出现的东西,例如面包里出现钢丝球……“太奇怪了,这类虫子不可能在我们这个地区出现。”该企业质检人员在检查工厂后,感觉事情并不简单。这引起了客服部门的重视,类似投诉频频发生,而且在内部排查生产和品控环节后,发现所谓的“问题”产品也疑点重重。最近一笔恶意索赔,发生在今年4月26日。多名资深客服人员,梳理了两年多来的相关索赔案件,查出了十几个下单账号,覆盖天猫、京东、拼多多等主流电商平台。账号不一样,会是同一个人吗?抑或是一伙人?客服们将相关信息制作成了一张张关系图表,随后发现,这十几个账号尽管使用了不同的收货地址和电话,但是,这些账号、地址和电话,是存在交叉使用的!掌握了关键信息后,今年5月5日,该企业法务部向警方报案,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金银湖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为制造异物网购虫子在校大学生被刑拘经调查,警方将视线锁定在了一名在校学生袁某的身上。警方在其宿舍发现的虫子袁某,20岁,山东某校在读大学生。警方在他的宿舍里,还发现了一些保存好的虫子,据其交代,这些都是他网购来的“工具”,准备放到食品里,找商家索赔的。他这种恶意索赔的想法,究竟是何时出现的?据袁某交代,2021年10月,一次网购零食后,他无意发现食品包装里有一个微小的不明黑色物体,袁某尝试性向商家索赔,没想到很快就得到了赔付金。“为保证顾客的消费体验,商家一般会先行予以顾客一定数额赔偿,再进行内部调查。在得到赔付后,袁某像是尝到了甜头,感觉这是一个来钱的道儿,于是之后,他多次故意向购回的食品内添加异物,敲诈商家的赔付金。”办案民警夏乾桥介绍,据统计,两年多以来,袁某共向这家零食企业反馈了43个“有问题”的商品,但只同意寄回3个以供企业核查。经核查,这些所谓的异物,都有明显的人为摆放痕迹。袁某向警方交代犯罪事实“我用针将食品包装划开一道口子,然后把虫子放进去,前后一共获赔7800多元。”经过办案民警夏乾桥的细致侦查,袁某交代。警方逐步掌握了袁某的犯罪证据,于5月17日下午将其抓捕归案。面对审讯,袁某对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不仅如此,袁某的同学孙某也模仿起了这种套路,用相同手法炮制类似“投诉”,向同一企业恶意索赔。不过,因孙某涉案金额较小,经警方批评教育,他已全额退还相关款项,并亲手写下了致歉信。武汉警方赴山东将袁某抓获目前,袁某已被武汉东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恶意索赔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以3000元为起点,后刑法修正案又增加了“多次敲诈勒索”这一构成要件,即勒索财物数额虽未达到较大,但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一方面,食品企业应该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不断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体验;同时,也要坚决抵制以维权之名行敲诈之实的牟利性恶意投诉,防范以各类非法手段进行不实举报和恶意索赔现象,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来源:极目新闻、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