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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农业农村局切实抓好渔政执法工作大力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建设

作者:king发布时间:2023-09-07分类:生活问答浏览:16


导读: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的第三年,为进一步完善禁捕退捕协调运行机制,强化跨部门执法协作,加强渔业渔政管理,严防监管空白,持之以恒做好禁渔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开...
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的第三年,为进一步完善禁捕退捕协调运行机制,强化跨部门执法协作,加强渔业渔政管理,严防监管空白,持之以恒做好禁渔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水域监管,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规范增殖放流和资源调查监测活动,加强涉渔工程监管,确保“三年强基础”各项任务顺利收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井研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和《乐山市农村农村局、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长江流域乐山境内春季禁渔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好井研县境内天然水域内及茫溪河流域的鱼类资源,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自2021年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始起,井研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对井研县母亲河茫溪河流域的鱼类资源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宣传,充分发挥紧密型执法联动机制优势,切实保障县域内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及重点水域禁渔专项行动,巡查行动坚持“白加黑”、“水陆并重”,全面覆盖易发水域,对在禁渔期内非法垂钓者进行劝说,并加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对非法使用禁用渔具开展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一经发现均立案查处。三年来,渔政执法人员共查处18起案件(其中:在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2起;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起;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起;使用禁用方法破坏渔业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起),在查处案件的同时也对当事方作出相应承担生态损害补偿的行政处罚,对受理的案件中需要移交检察院和公安局的,井研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做好依法移送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井研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使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能够顺利地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为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井研县农业农村局加大资金投入配备执法所需装备,为在编农业执法人员配发统一着装,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执法统一着装、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更好地服务于渔政执法工作。井研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市、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每年参加市上组织开展的执法人员执法工作大练兵大比武培训,内容涵盖“行政执法政策法规、执法程序、平时涉及到的违规行为案件查处、执法条款使用、行刑衔接”等内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井研县农业农村局也将把禁渔执法检查常态化,持之以恒抓好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渔工作,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所有宾馆、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收购江河鱼类,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努力实现“水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河鱼”的“三无”管理目标,更好地保护茫溪河水域渔业资源,让水生物生态环境持续向好。